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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在 Sally 家回應那幅《水深火熱》畫作後,就像被下了魔咒似的,每天突發事件超多,下班時間一天比一天晚,這兩天都是過了午夜才離開公司,還真的是水深火熱,不禁想起傻莉的咒語:「最恐怖的是那把火不會因為在水裡而熄滅,反而越來越旺 …」

敢問我現在是待在油鍋裏來著?

拖著疲憊的身心回到家,本來還想寫些東西去除腦子裏的油炸味,不過,真的很累,懶得想,只好翻翻前面的網誌看看先前寫的東西,卻越看越彆扭,文氣不很順暢,標點又標的亂,讀起來真是憋腳。 當下立即覺得,我的標點符號用的太過了。

我這個人做事情一向不求甚解,聽歌不知道歌詞,看書浮光掠影,從不注意小節, 標點符號就是其中之一。 已經不記得小學到底有沒有教標點,對標點的使用時機一向不清楚,完全憑感覺亂下。 不懂不打緊,還各種標點樣樣都來,就像自己吃碗麵,總是胡椒、辣椒、醬油、白醋… 樣樣都來一點才過癮似的,口味超重,老愛煽情。

標點符號的使用,對整篇文章有畫龍點睛之效,不過,一定要跟文氣相契合。

我寫文章的時候,思緒十分充沛,奈何在下不才的文筆只能造就出六七分的文氣,而那不知節制的我卻大膽的順著思緒也用了十分的標點。 等思緒過了,像今天,再來看這六七分的文氣,也只能引起五分的情緒,這時候再看到這十分的標點,就覺得很彆扭,太矯情了。

後來,馬上去爬些文,仔細瞧瞧別人是如何下標點,發現大家用的比我含蓄多了。 大多是逗號、句號而已,哪像我逗號、句號、分號、頓號、問號、驚歎號 …. 喔,調味料真多啊。 呵呵,以後要節制些,免得嗆到各位看倌。

還有,對於一向把白開水理論掛在嘴邊的我,卻發現自己寫出來的文句,驚歎號一大堆,真滑稽。 原來,我的內心是喜歡加料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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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angtsuy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