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王建民之賜,我開始當起大聯盟的忠實觀眾,只要有轉播幾乎很少放過,這也是最近很少寫部落格的原因(不過,懶還是最大的原因啦!)。昨天凌晨的洋基皇家之戰,照例又熬夜全程看完,隔天上班時睡眼惺忪,腦袋昏昏沈沈,好不難受,不過看見阿民越投越出色,勝投屢創新高,我看這個棒球癮短期內還真是戒不了。  

看了兩年的大聯盟球賽,慢慢的習慣美式的棒球文化,例如,以前會覺得那些愛隨地吐痰(口香糖)的大老粗怪噁的,現在不但習以為常,反倒好奇為何阿民從來都不嚼口香糖?哪天也入境隨俗隨性吐痰,那模樣一定挺噱的。 也很想看見阿民對裁判抗議發飆,在大聯盟裡好像每位球員都曾對裁判嘟嚷幾句,獨獨沒看見王建民有過。 以前我會覺得應該要尊重裁判,對判決有異議是沒有風度的行為,現在,我卻開始享受這樣的表演,在大聯盟的球場上,一切都是表演,跟裁判比嗆,當然也是表演的一環,明知道不可能改判,還非得嘴賤與裁判幹上一架,甚至壓根就是要裁判趕他出場,製造戲劇效果,好對球迷交代。若每個球員都跟阿民一樣溫吞有禮,那球賽的戲劇張力鐵定失色不少。
 
所以,大聯盟的球賽裡,除了球員精湛的球技演出,裁判的表演也是重要的一環,裁判誇張的肢體動作,死不認錯的勇氣,趕人出場的霸氣,他們的一舉一動,對我來說充滿著魅力,一種對絕對權威的嚮往,尤其是活在這個公權力被踐踏殆盡的台灣社會裡,看見球場上那執法如山的裁判,難免有強烈的憧憬,執法者亦若是,感嘆這樣的憧憬我從年少盼到中年,每況愈下,如今卻只能在球賽裡圖得短暫的慰藉,可悲乎。
 
在我剛懂事的年紀,正值解嚴前夕,那時我是完全支持體制外改革的。記得在澎湖當兵,進出營區都會經過一個人車稀少的十字路口,我每次經過,從不看紅綠燈,完全照自己的判斷過馬路,但與我同行的同事卻不如此,只要是紅燈一定停下來等綠燈,害我每次都要在對街等他過馬路。我跟同事曾經為了這件事互辯己見,我認為這裡人車稀少,設置紅綠燈根本是政策錯誤,搞不好是官商勾結浮濫採購,既然政府不義,人民沒有必要事事都守法。同事則認為惡法亦法,若每件事都要人民去判斷對錯,那要法律作啥?社會豈不大亂? 當時,我聽不下這些話,於是我倆繼續各自過馬路,我依舊堅持在對街等他。
 
現在回想起來,不免感嘆,都二十多年了,至今依舊照著自己的判斷過馬路,對公權力的不信任,從年少至今一直未改。 國民黨時代,社會公義猶如海市蜃樓,看得到體驗不到,只有傻子才相信它存在。 2000 政黨輪替,綠軍就像項羽入咸陽,火燒阿房宮,只見破壞,不思建設,道德倫理蕩然無存,講公義就像放屁,連傻子都知道它不存在。 

既然連傻子都不相信裁判,那球賽如何玩下去? 難怪我們的職棒撐不起來,只能熬夜看洋人打球。 每次看見那些畏畏縮縮的窩囊法官,心中的憤怒又能如何,只能租套老片「洛城法網」 自我慰藉一番。
 
沒甚麼心力想長篇大論,只是看完棒球,想起一些鳥事,發洩發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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