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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s 理性與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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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03 週日 200617:43
  • 工作狂想曲

我一直都在資訊界工作,除了前兩、三年比較常寫程式外,往後幾年寫程式的機會越來越少,尤其最後這四年,大概都已經望程式興嘆了,正想準備金盆洗手,不再過問程式設計這惱人的差事,沒料到人在IT界還真是身不由己,又被抓下海重操舊業,真是始料未及。
這還不打緊,記得第一份工作,就是因為誤入 COBOL 的勢力範圍,馬上草草敷衍幾個月,就給他落荒而逃。 誰知道現在又給他逮個正著,每天還非想著他不可,真是冤家! 說到 COBOL 真讓我頭皮發麻,用他寫程式,就像叫李敖打字寫文章一樣,打了一個字,整篇文章都已經想完了,就是忘了下一個字要打什麼! 有夠彆扭的。
當初應徵這份工作,雖然知道是一個 COBOL 的專案,但是想我年資也不小,花錢請我不會笨到要我寫程式吧。 呵呵,真是想太多了,這丁點年資算啥,靠邊站去! 五年級中段班這樣的高齡,在前兩份工作都已經是數一數二的人瑞了,但是在這裡,挖靠,是數一數二的幼齒! 而且,不管老少一律捲起袖子,全部下去寫程式,還有什麼架子好擺?
寫就寫唄,既然人家前輩們都能寫,我當然也不能示弱,對不! 只是,又沒想到,也算長了見識,第一次看到 COBOL 這種老古董,可以用來建構物件導向架構的系統,那種驚訝就好像看到一群工人用糯米加磚頭在建構貝律銘所設計的現代幾何建築一樣,真是神奇啊,也真是辛苦啊!
你知道為啥我們都被逼下海寫程式嗎? 就是因為這架構太難懂了,沒人敢接我們發包的程式,真的,到職後的半年裡,外包商更軼不斷,大都來不到一個月,就打退堂鼓。 眼看著我的設計文件都寫好了,還是找不到人,那…就自己造孽自己了吧。
到底有多難? 市面上物件導向架構的系統幾乎已成主流,我看是你沒見過世面吧! 唉,看倌有所不知,有新穎的系統可玩,我當然是見獵心喜囉,只是你要負責餵它吃,那可真是苦差事。
COBOL 這個語言,與資料庫的互動本來就是很弱,以前寫 COBOL 的人大都只有檔案處理的經驗,檔案間沒有關連的機制,所以,他們會將相關的資料盡量放在同一個檔案裡,就算資料重複放,也無所謂。 因此,你會看到客戶的基本資料檔裡,除了有客戶編號、姓名、地址、電話這些常見資料外,為了有些特別的需求,可能連客戶的手機型號、汽車品牌、信用卡銀行…這些附屬的資料都會放在主檔裡,只為了程式撰寫的方便,因為要跨檔抓資料是很費事的。
但是在物件導向的架構就不是如此了,它非常強調資料的主體性,明明手機自己就是一個主體,幹嘛跟人擺在一起? 所以,在我們現在這套新穎的系統裡,每個主檔都很乾淨,只留幾項必要的資料,其它相關資料,都各成一個主體,彼此互有關連檔來描述彼此的關係。 不僅如此,主體與主體間的關係,還需要記錄發生關係的期間,例如;客戶目前用手機是哪一天開始使用的? 去年聖誕節該客戶又是使用哪種手機? 這些都有資料可循。
真是佩服這些做軟體產品的工程師們,鐵定是有技術潔癖,非把每項資料正規化到乾乾淨淨才肯罷休,讓我們這些導入的廠商恨的牙牙癢的。 你想,使用者哪會知道那麼多技術架構的細節,今天他可能隨性就想要在客戶報表上多加一欄手機的資料,而你面有難色的想樣婉拒時,他一定會說:「這有什麼難的,以前舊系統都是這樣啊,我們要什麼馬上就有,很容易啊,我看你在拿翹吧!」 唉,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去囉,一想到要用 COBOL 來做這件事時,可真是難以下嚥啊!
嗯,苦水好像吐太多了,先岔個話題,說些好的。
當初因為主事者沒有想清楚,以為只是導入系統,不需要太多開發人力,以致於所估的人力很精簡,後來才發現導入這套系統所要的人力,竟然比自行開發來的多,於是,就趕快找人,然,COBOL 人才本來就難找,尤其是找又會 COBOL 又可以接受物件導向觀念的人,那更難,造成我們的人力一直很吃緊。
所幸,佔著地緣之便,找了一票台大、台科大的博士、碩士班學生來兼差寫程式。原先,是因為本專案有些 Java/Jsp 程式要寫,而我們這些老人又不會這些玩意,所以,請他們來幫忙。 沒想到,這些學生真的是資質好、悟性高、耐操、又有初生之犢不畏虎的精神,連 COBOL 這怪物他們也不怕,照樣給你寫的好好的。 於是,大家爭先恐後搶著用,現在不用待何時? 等他們畢業了,可就用不起了,不是嗎?
這群年輕學子,人來人往的,我這樣的記性,要喊出他們的名子可難我了,所以,一律管他們叫小朋友:「嘿,小朋友,現在有空嗎? 幫我寫一支程式」
讓人很窩心的是,小朋友們學歷雖然高,但都沒啥架子,要他們加班,也很配合,給他們時程,他也會有壓力,同事們都對他們讚不絕口,想這樣乖巧的小孩還真難找。 有時候,連我都會吃他們的豆腐:
「啊,不好意思,我這個暑假後就不做了,這支程式我無法接。」
「幹嘛? 你錢賺飽了啊? 」 我不爽的回他
「不是啦,要升碩二了,要開始準備論文,不能再混了」
「吼!寫論文? 你也給我差不多一點,這麼早就寫,你是要投期刊啊!」
「如果說要陪女友,我就放過你,寫論文,這那算理由,不行,寫完這支再走,不用急啦,過完年再開始準備都還來得及,還沒聽過碩士畢不了業的。」
看,我真是教壞小孩的惡人,不過,人家可沒像我當年那樣不長進,最後還是乖乖回學校寫論文去
有陣子,我們加班加的天昏地暗,小朋友們也被一起操的死去活來,每天熬到八九點,假日也不放過。 有一天,已經撐到晚上十點,只剩我和一位小朋友,身子都疲了,還是不忘消遣人家:
「小朋友,累不累? 」
「恩,有點,不過還好。」
「唉,不要怪我狠心操你們,其實我是用心良苦啊,早一點讓你知道這行不是人待的,有機會賺賺外快就好,能跑趕快跑啊!」
切,你明明在作弄人嘛! 人家唸資訊都快要畢業了,能跑去哪裡?
說了半天,還沒提到我來到這裡,幹了哪些活。
我們這個小組,負責每天餵資料給新系統。 咦? 系統還有新舊喔? 是啊,這個專案我們只包後端的批次處理作業,前端的線上資料豋錄作業則沿用舊系統。 當初面試的時候,找我來的主要工作就是負責接收舊系統的異動資料,然後餵進新系統裡。 不要小看這件工作,實在有夠繁雜,這就說來給看倌們聽聽:
首先,我必須先觀察舊系統會吃哪些食物? 然後,再去研究每樣食物經過舊系統處理後,會被分解成什麼樣子? 因為,舊系統給我們的食物都是它分解過的,我必須將它們還原回原來完整的食物,這還不夠,還要知道這些食物進食的先後順序。 譬如說,我分析出來知道今天舊系統吃了一個蘋果以及一杯冰咖啡,在把這些食物還原回來後,還得弄清楚它是先吃蘋果還是先喝咖啡?
乍聽起來,真是令人作嘔! 呵呵,不過,我還熱在其中,蠻有趣的。 假如 「CSI 犯罪現場」要拍台北版的話,我鐵定可以去當台灣的何瑞修了,哈哈!
這件工作,從我一到職,花了一個多月開會討論決定處理的方式,我唯一的要求就是:絕不用 COBOL,這要是用 COBOL, 以我三腳貓的功力, 準會寫到天長地久,此案永不結 … 那,不用 COBOL 那要用啥?
想到先前的工作,有稍微涉獵 PL/SQL,對它印象不錯,很容易上手,尤其是目前的工作主要是做資料比對、分析,剛好是PL/SQL的強項。 再加上所搭配的開發工具更是適合給像我這種殘廢人士專用,於是,就決定用PL/SQL來分析資料,完成後再傳回給 COBOL 進行後續的處理。
果然,這個決定救了我,不過短短的三天,我就把程式寫完了。 一寫完,馬上試跑看看,想知道是否真的如我想的那樣,沒錯,哈哈,竟然一跑就 OK,彷彿是貝克漢的黃金左腳發威,踢出完美的香蕉曲球勁射入網,真是痛快至極!
啊,這把寶劍竟然如此鋒利,又好使,揮來毫不費力,劍法隨著劍氣自然地浮現在腦際,完全不用記口訣,劍氣順著手指直逼要害,任對手再刁鑽也難逃! 想那大理段氏的六脈神劍也不過如此吧。 有了這樣的利器,讓我吃了定心丸,決定好好的大開殺戒,既然要我寫程式,那就來吧,就給你們殺出一條血路瞧瞧厲害。
資料還原後,接下來,就是要做檢核,所謂檢核不只是檢查資料本身而已,還要檢查新系統內部是否可以接受這樣的資料。 比如說,舊系統送上一客牛排,首先,要先檢查那食物是否已料理好,各項配料是否齊全,然後,再分析新系統若吃下這份料理,其各項營養成份是否會過量? 所以,得去讀取新系統內現有的最新數據,方可加以分析。這時,我又變身成為一位營養師了。
這項工作不難,只是很繁瑣,又食物的種類本來就很多,而料理的方式更是目不暇給,所以,整個檢核工作的量頗為可觀。 當初是規劃由我負責寫設計文件,程式開發交給外包來做。 哪知外包商一直搞不定,眼看著開發進度落後的缺口不斷加大,所以,我馬上變更設計方式,全部改以 PL/SQL 做資料的檢核,然後再將檢核的結果傳回給 COBOL 主程式由它去發落後續的處理。
各位可能會問,為什麼都要將處理結果傳回給 COBOL? 那是因為新系統只接受 COBOL 程式,所以,還是要把 COBOL 這個空殼子留著,這就叫做:「掛 COBOL 頭,賣 PL/SQL 肉!」
經過三個月的刀光血影,終於也把所有檢核程式都克光了,連原來外包商已經用 COBOL 寫好的部份,我也看不順眼,索性一起翻掉重寫。 拿寶劍來砍這些小咖,真是殺雞用牛刀,這三個月,儘管殺敵無數,但卻是到職以來最清閒的時刻,可見,好的開發工具效率真的差很多。
有如此好用的開發工具,怎麼不介紹給其他同事? 有啊,我哪是那種藏私之人,一有機會,都會不厭其煩的示範這支寶劍削鐵如泥的鋒利,而那些無堅不摧的戰績也是有目共睹的。 可惜,竟然沒人感興趣,從他們的眼神好像認為這不過是雕蟲小技罷了,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想的。 不過,話說回來,人家的開發進度也漸入佳境,似乎也不差 … 咦?難道是我有眼不識泰山,那把被我嫌到不行的破銅爛鐵,該不會是傳說中神雕大俠那把又沉又重的玄鐵劍? 算了,就算是又怎樣? 我也沒那樣深厚的功力可以使啊,還是繼續用我的寶劍吧。
獨立完成兩件工作後,開始也要去面對本組最難的工作。 這個工作花了本組最多的人力,開發的時間最長。 又是怎樣的工作,如此難? 這樣說吧,那個舊系統就像個飲毛茹血的粗漢,習慣大塊吃肉、大口喝湯,一點也不講究精緻。 而我們的新系統對吃可就講究了,餐具擺設不對,不吃; 沒有餐前酒,不吃; 配料不合口味,不吃;烹調技術不好,不吃 … 不是自備的餐具,不吃; 總之,很龜毛就對了啦。
也就這樣,開始當起廚師,拿寶劍當料理刀,那些粗枝大葉的食材經過我的料理馬上變成精緻的美食,再送給 COBOL 用玄鐵製成的器皿,一口一口的餵進新系統。
整個料理的過程,在寶劍的相助下,難不倒我。 可惜,我的寶劍只能做到此,因為,新系統嚴格要求一定要用自備的餐具進食,而且餐具還要指明用玄鐵鑄成,我的寶劍再怎麼利索,也無法削斷玄鐵,自行鑄造器皿啊! 這也就罷了,君不知選用餐具這學問可大了,每種食物配上不同的烹調方式,所要使用的器皿都不同,讓人眼花撩亂,見習了半天,還是不知所以。 整個開發的過程,都是前面的料理過程很順暢,但到了選用餐具餵食時,卻搞得我手忙腳亂,不斷的請教師傅,一肚子大便! 當然,最後還是把它給了結,挺累人的。
總算,把本組的工作一一都給克完了,那可以封刀休息一陣了吧。 唉,職場上哪有那麼美的事。 忘了跟大家交代,我還有個拖油瓶一直沒時間去理它,現在該是去看看它的時候了。 說它是拖油瓶,因為它完全不是我生的。 在剛到職沒多久,專案經理可能看我年紀較輕,對於時下流行的Web 開發應該比較熟捻,所以,就把這個已經用 java/jsp 開發完成的系統交給我看著,以後負責跟使用者測試。 唉,殊不知我也是 anti-java 的擁護者,java/jsp 是僅次於 COBOL 讓我頭皮也很麻的茶包。 (ㄟ 羅勃特先生,請問一下,你到底會什麼?)
我們的新系統是國外著名的套裝軟體,它的功能繁多,所提供的線上查詢機制也很複雜,一般前端的作業人員很難上手。 所以,我們又另外用 java/jsp 客制化一套比較簡易的查詢系統,就是我那個拖油瓶。
因為它已經開發完畢,且自己手上的工作一直不斷,以致於很少去理會它。 眼看著平行測試即將展開,也該寫寫操作手冊、安排測試計畫,於是,就叫小朋友幫我把它架設起來,開始要測試啦。
才測一項客戶查詢,找個客戶就要等個三十分鐘,就在等待的時候,周遭同事已經抱怨聲四起:「是誰寫的爛程式,把系統都拖掛了!」 驚動專案經理親自下來抓元兇:「羅勃特,就是你的機器,這是那們子 SQL 啊,全都是 Full Table Access,Index 都沒用到,你趕快去調校一下」 聽到元兇是我,趕快跑過去認罪,心裡不甘的咒罵著:「是誰家小朋友寫的,還不趕快給我領回去重寫!」
回到座位,趕緊把那支 java/jsp 程式仔細端詳了一會,唉,也不能怪小朋友,前端的要求是這麼的多角度,後端的資料又是這麼的零碎,能夠將 SQL 正確的組出來就不錯了啦。 看來,我的寶劍又要出鞘了。
在確定 java/jsp 已無改善空間後,我決定用 PL/SQL 來重寫查詢的部份,於是找來一位小朋友,請他將原程式中所有的 SQL 指令都刪去,直接改成呼叫我寫的 Store Procedure。
「你把所有的查詢參數傳給這支Store Procedure,等它處理完後,會將結果寫到這個暫存檔裡,你再把結果抓出來顯示就可。我們就先試改一支看看,若效果不錯,再全部翻掉。」
很快的交代小朋友如何改,兩個人就開始分工去進行,不到半小時,就寫好一支查詢,迫不及待的試跑一下:「挖靠! 兩秒鐘,只要兩秒鐘,真是太神奇了!」 真的還假的? 不敢相信,再跑一次,還是兩秒! 心裡興奮的要死,趕快去找小朋友,讓他見識什麼叫做寶刀未老!
「吼! 你都是用 Cash 在跑,當然會這麼快啊,真是有夠瞎!」
啊,真是有夠白目,因為撰寫的時候,一直都是用同樣的查詢條件在測,所以 … 竟然被小朋友抓包,有夠丟臉,就像一個洩了氣的皮球呆坐下來。
「不過,也只花三十秒,比起原先三十分鐘,已經改善很多了啦」小朋友看我似乎經不起打擊,連忙安慰我。
「小朋友,給你一個機會教育,對於性子急的使用者,三十秒跟三十分鐘是沒有差別的!」
一個劍客,若無法在須臾之間,讓對手見血封喉,一劍斃命,還要三十秒,這跟屠夫有啥差別?
今天就測到這,明天繼續,說完,蓋上電腦,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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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職場甘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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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29 週三 200602:05
  • 反醫情結

禮拜天下午,同老婆一起參加幾個大學同學的家庭聚會。已婚的同學攜夫帶子,好幾年沒見,有幾個小孩還是第一次見到,大家見面的第一個反應都是:「怎麼一點都沒變?」 是的,清秀的依然清秀,天真的還是一樣的天真,身材也沒走樣,唯一大家都有的就是:白頭髮多了幾根。
這次聚會,參加的都是大學時代跟我很熟的女同學。可是,整個下午,我的話最少。是因為老婆在旁邊? 少來了,我的同學也是她的同學有啥好忌諱的。那天話最多,最High 的就是她,跟個孩子王一樣,到處逗弄人家的小孩。
話少的原因是現場的媽媽們討論的話題大都是小孩生病就醫的甘苦,我實在搭不上話,好不容易驚訝的問一句:「什麼,退燒藥也可以從屁股塞入喔?」 媽媽們馬上回個白眼:「我知道你們頂客族最幸福啦,也不用故意裝白目啊,切 ~」
唉,真是冤枉,我哪是故意裝的,根本就是!
雖然很少上醫院,但是,常常聽周遭年輕爸爸、美麗媽媽們談的不外乎都是醫療。 那天下午也是,表面上是在聽同學們講小孩難治的痼疾,心裡卻在想那段不愉快的醫療往事,就利用這個機會,把我與現行醫療制度間的恩怨情仇說個明白,真是不吐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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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散文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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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26 週日 200602:38
  • 姜子寮絕壁

又是一個秋高氣爽的假日,今天睡到中午才起床,開始考慮要出遊已是下午:「所以,來趟短程旅遊吧!」 心念一動馬上就到《Tony的自然人文旅記》找尋適當的景點。
談到旅遊網站,我最喜歡 《Tony的自然人文旅記》,因為 Tony 跟我似乎趣味相投,喜歡探尋一些難度不高的古道、林道等,且都在北部,適合一日或是半日遊。 再加上作者很用心,在他的遊文中,沿途景觀、路途資訊甚至是歷史典故都不缺,簡直是專替我這種有歷史情結的路癡寫的,哈哈! 最過癮的是,新景點還不斷的持續增加中,我看一直到退休,可能還走不完所有景點呢﹗ 真是感謝這位 Tony 大大﹗
看看時間已是下午兩點,離天黑也不過三個多小時,看來只夠在汐止這一帶走走。 「就去“姜子寮絕壁”好了﹗在汐平路上,很近」
汐平路我常去,卻沒發現這個景點,讓我心生好奇,想去一探究竟,剛好今天的時間也只夠玩這個點,不多想,很快的看完路程的資訊,幫狗子們套上項圈,出發囉。
很快,半小時不到,就來到了 「姜子寮公園」。 準備要停車時,心中一沉:「人這麼多喔? 連個車位都不好找!」 基本上,因為帶狗出遊的關係,我都是往人煙稀少的地方跑,人多會有壓力,會讓我遊興盡失。
再仔細瞧瞧,怎麼現場一、二十台車,每個車主都在洗車? 原來,在公園門口的停車位旁,市公所很貼心的規劃了十幾個洗車車位,每個車位都接好了水管,讓市民免費用天然的溪水洗車,那水管的水量還真大,只是不知道水乾不乾淨。
反正,也不是來洗車,並沒有仔細的去看。 停好車,就帶著狗走進公園。 怪怪,偌大的公園裡,竟然沒有一個人,呵呵,原來一堆人都是來洗車的喔,害我心驚一場! 這種快感,讓我想起上次與老婆到澎湖的林投公園,公園裡擠滿了人在烤肉,那美麗的貝殼沙灘卻一個人都沒,那天下午,我倆當然就不客氣的獨享囉!
「姜子寮公園」應該算是一個親水公園,人為的設施不多,只是幾個涼亭、木頭平台等。 主要是溪床很寬,約有四五十米,若再加上溪床旁邊的草地,那整個寬度就快要有一百米左右。 在汐止,除了基隆河旁的河堤公園,很少有那麼寬闊的河川嬉遊地。
溪床每隔二十米左右都有石頭砌成的階梯,溪水潺潺流過其中,要不是今天有點涼,時間也不多,否則,下去玩水應該很過癮。
我們順著溪床與草皮間的柏油路往上游走,不到五分鐘,就走到的登山口。 很難想像,原本寬達百米的溪床,竟然馬上就縮成一個峽谷的隘口,往裡面望去,峽谷兩側的山形奇特,有點像南投的九九峰。
走在登山的小徑上,坡度不大,只是坡道都是岩石堆成,又有些潮溼,走的比較謹慎。 這個地方水文豐富,山壁時有滲水,旁邊有溪流聲,連花草接觸到皮膚都有點濕意,加上兩旁奇特的山形,讓人彷彿走在庭園的山水造景裡。
走了不過十多分鐘,就來到了溪邊,這裡的水質清澈,溪裡的石頭苔蘚不多,水質應該不比桶後差。兩隻狗子看到了水,不等我到,迫不及待就下去游了起來。 可能是溪床岩石多泥沙少,所以,狗子們下水後,溪水依然清澈。
這時,我再慢慢的望著兩邊的山形,感覺有些中國山水畫的意境,這樣的景致在汐止還沒見過。
看看接下來的山路更加崎嶇,再加上天色已晚,本打算就玩到此,改天再繼續探索。 哪知太座玩興正濃,說今天非得看到姜子寮絕壁,好吧,那就走吧,於是繼續上路。
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才開始走沒兩分鐘,就看到了姜子寮絕壁,不過,只能來到絕壁前約三十米左右,再過去非得要溯溪。 溪床中央有一塊面積約十米見方的巨石,我倆就坐在石面上,背對著絕壁,眺望整個峽谷,越看越眼熟,嗯,真的很像,也真的很巧,就在去年的現在,那次的花蓮之旅,獨自探訪銅門林道,在銅門電廠附近,也是如此的峽谷景觀,當然,比起銅門的壯觀與巨石,這裡是迷你了點,不過,能在離家三十分鐘的車程內找到這樣的景致已經很不錯了。
不知待了多久,我倆只顧看風景、聊天,突然從小徑中冒出一對男女走過來,因為從進公園到現在,一路上沒看到半個人影,且天色也暗了,沒料到還會遇到人。 嗯,我們也霸佔這塊石頭很久了,就讓給人家吧。
狗子們,走吧,回家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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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國內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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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25 週六 200603:04
  • 再見了,我的養兒夢

昨天下班前,看見一位許久未聯絡的老友在線上,就跟他寒暄幾句。 聊沒兩句,覺得好友心情似乎沈重,原來,他正在為夫妻倆作息不正常,影響到孩子的教養而傷神 …
我現在這個年齡,絕大部份的同事、好友都是為人父、母者,他們的小朋友大都還在學齡前。 不管參加哪個場合,爸爸經、媽媽經一定是最熱門的話題。 對於這種場景,我並不會在意,只是找不到話題插話而已。 不過,昨晚有些不同,或許是用 MSN 對答,也或許是看到好友心情沈重,讓我勾起很久不再想的養兒夢。

由於求學過程崎嶇,踏入社會時,年紀已逼近三十,那時跟女友感情已經很穩定,所以,一踏入社會,趁著家人準備換屋,便擅自主張,說服老爸,不顧家裡其他成員的反對,毅然的搬離台北市落腳汐止。 因為我看上汐止的好山好水,認為這才是小孩成長的好地方。儘管扣掉房貸後的薪水比我在研究所領的工讀金還少,但還是覺得為了小孩,這樣做值得。
過了三年,我結婚了,想小孩即將到來,雖沒有養狗的經驗,但為了給小孩一個有生命的玩伴,也就養了一隻拉不拉多,準備作為小孩的守護神。 這些只是看得到的作為,腦子裡想的更是多,只差沒做筆記。
哪知,事與願違,就像辦活動沒考慮到雨天備案一樣,所有的準備都做了,才發現我們夫妻倆還真是冤家,都是很難(難的要命)受孕。 老天爺還真是在開我們玩笑!
我這個人有一項優點,就是很會做夢,最愛製造憧憬,但是只享受追求憧憬的過程,至於會不會美夢成真,倒看得很淡,因為成事在天,不是光自己努力就可達到的。 比如說,我失戀隔天就可以跟對方說:「我已經調適好了,我們還是好朋友」 結果還真的從那天開始對她一點也沒感覺,繼續當好友也不尷尬。
一樣的情形,當我知道這輩子很難當老子的時候,馬上欣然接受,也不在乎過去花了多少心血,滿腦子開始想著當頂客族的自在、快樂。 「很好,那我可以規劃早點退休,有什麼不好?」我馬上就換了腦子
所幸,先前的心血也沒白費,夫妻倆在汐止越住越喜歡,超愛這片山水,最近房價也已漲回原價。 沒有小孩,反而變成愛狗一族,生活沒有狗還不行,老婆甚至一度說要出國唸獸醫,真是瘋狂。 至於那片山水,原本想要帶小孩一起去探索的,現在變成夫妻倆帶著一對狗兒女去完成這個心願
如今,我已不考慮生了,才不願意花一大筆錢去玩機率遊戲哩! 既然天命如此,何必強求? 不過,若是有機會,倒是想要領養,覺得領養可以讓我以更客觀的角度去看待小孩的成長,這對小孩,對養父母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可惜的是,老婆對領養的意願很低,除非遇到一個她投緣的小孩吧,所以,只有等待有緣啦!
既然決定當頂客族,幹嘛寫這篇文? 要博取人家同情嗎?
才不是哩,因為現在已開始寫部落格了,總算可以清清腦子,先前花了不少腦子擬了一些教養小孩的想法,現在已經沒用了,不如就趁機拿出來清倉大拍賣,免得佔我那寶貴腦子的空間。
各位為人父、為人母的看倌,若覺得羅勃特的想法不錯,就撿去用吧,日後真的有效,記得給一點權利金啊。 若覺得好笑,那就笑唄,我知道啦,都很理想化啦,笑笑就好,不要說我幼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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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tsuy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237)

  • 個人分類:散文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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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22 週三 200601:15
  • 羅勃特家的怪僻

這幾天連續加班,晚餐都在公司吃便當,今天精神有點疲,不想再加班,時間一到電腦蓋上準備走人。 就當要離開座位之際,公司的小妹突然不識趣的跑來問:「Robert, 今晚要定便當嗎?」
「不了,今晚不加班了!」
「我今天一定要回家吃,否則老婆又要吃泡麵!」

說這句話主要是讓旁邊的主管們聽的,免得老是要留人下來加班。 結果,這句話一出,立刻引起附近同事的好奇。
「什麼? 你不回家吃,你老婆就吃泡麵?」 坐在對面的女同事好奇的問
「是啊,她平常不准我吃泡麵,結果,她一個人的時候就可以吃,真是!」 順便數落老婆一頓。
旁邊的J馬上搭腔:「這有什麼,我老婆不知道聽誰說吃稀飯不好,就不准我吃稀飯,卻一天到晚給我吃泡麵!」
就這樣,話題扯開了,兩個已婚男人你一言,我一句,各自抱怨自家賢內助的一些怪僻,讓對面的女同事評價一下哪一個比較尊重(怕)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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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tsuy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190)

  • 個人分類:心情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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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21 週二 200600:10
  • 第十胎感言

「寫,不寫,寫,不寫,…啊,多多! 不要亂動! 吼! 你看,你害我又要重算一次!」
兩個禮拜前,連續幾個晚上,羅勃特內心掙扎不已,為著到底要不要出格,遲遲無法拿出決心。  那個感性的她就像被關在阿拉神燈裡的巨人,每天苦苦哀求著要出格:「快!快! 放我出去! 我保證可以讓你的生活不再乏味,我長得很美,你每天看的那些網誌都沒有我好看! 相信我,讓我出來吧!」
另一個堅決反對的是理性的他, 「不要傻了,還不了解你自己嗎? 你若真的放她出來,保證你會痛苦不堪! 她,只會敷衍你,隨便給你兩三篇,然後就一溜煙跑了,要你跟我替她擦屁股,這種鳥事我可不幹!」
天生就優柔寡斷的羅勃特,無法擺平感性與理性的交戰,不知如何是好,苦思良久,抬起頭,無助的望著那隻拉不拉多… 突然,靈光乍現,興奮的大叫:「來!來! 過來! 過來拔拔這裡,哈! 養你多年,總算派上用場,乖!不要動! 讓我算算你的鬍鬚 … 」
各位看倌今天能有幸看到羅勃特感性的文章,嗯,可真要好好感謝他家多多的那一嘴鬍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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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tsuy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143)

  • 個人分類:心情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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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18 週六 200600:35
  • 我是河南人

目前這個網誌,浮上水面的看倌,連我在內不過就五隻小貓,真是少的可憐(快撐不下去了啦) 少也就算了,還都是河南同鄉來捧場,亂沒面子的﹗,第一次遇到這種稀有省籍可以過半數的。
沒法,為了要讓自己的拙文能銷的出去,有時還不得不媚俗一下,免得老鄉們不爽走人,這個站也不用玩了,所以,咳咳,今天,為了感謝咱老鄉的熱情贊助,就寫一篇:「我是河南人」 給老鄉一些認同感。
不知道什麼緣由,從小,打懂事以來,就很以我的祖籍為榮,曾經有一段很長的日子,小小羅勃特自認為自己一無可取,非常自卑,唯一感到可以驕傲的就是:我是河南人。
每當一聽到別人問起:「小弟弟,你是哪裡人?」 小弟弟立刻眼睛一亮,很興奮的大聲說:「河南,我是河南人!」 不知道是小弟弟門牙沒長齊,發音漏風,還是對方判斷力有問題,十個有八個,總是滿臉狐疑不敢置信的喃喃自語:「荷蘭? 怎麼可能?」 「吼,當然是不可能啊, 難道你們都不知道大陸有個河南省嗎?」
小小羅勃特當時的確無法理解怎麼會有人連這麼重要的省份也不知? 到底地理念到哪裡去了啊。不過,還真是冤家,他萬萬沒想到,三十年後,那個跟他同床十年的枕邊人,已經跟她說過N次了,結果,每當別人問她:「你老公是哪裡人?」 十次有八次她都答不出來,答出來那兩次是她老公用MSN 跟她偷講的。
終於,我不得不承認,真是錯怪大家了,不是你們地理不好,都是我的錯,錯在我地理唸的實在太好了。
我地理、歷史也不是唸的好,是她們就像天生就長在我腦子似的,每次新課本一發下來,回家馬上迫不及待的把她們看完,然後,就全記在腦子裡,以後也不用再看了,再長的地名(底格里斯、幼發拉底、美索不達米亞 …),再嗷舌的人名(耶律阿保機、完顏阿骨打、努爾哈赤..),考試的時候,都能輕輕鬆鬆的把分數拿下,未曾失誤過。
要不是其他科目沒有一樣像話,讓我連個高中都上不了,我鐵定是唸歷史系。 這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
喜歡當河南人,一個蠻重要的原因是她的稀有性,所以,當遇到同鄉時會有惺惺相惜之感。另一個最重要的因素是我個人的怪僻:我是用地名來認人的。 
我的記性很差那是眾所皆知的事,但若所要記的事裡有一項地名的話,怪怪,我的索引速度跟 Oracle 有的拼。
舉例來說,若干年後,我鐵定記不得 T 同事的名字叫啥,但我一看到焦作這個地名,必定會想起他,還有他要帶大毛去祭祖這件事。 也有可能一時念不出 P 同事名字的第二個字,但是一定記得 P 伯母是深坑人。 至於鐵同事姓不姓鐵,我隨時都會搞會混,但他是河南南陽人氏這件事雖只跟我講一次,我卻忘不了,哪天我神志不清,可能還會沒頭沒腦的問:「你們家有間諸葛蘆,你知道在哪嗎? 」
有這樣的超能力,當然也要有人配合演雙簧,才能兜出一個完整的對話,否則,可能只有一方在唱獨腳戲,我家經常如此。
我跟老婆是大學同學,所以,有一群共同的同學 (廢話),每次我想跟她談論一個同學,真的很困難,以下是我常常講的廢話:
<廢話一>
有次我們旅遊經過花蓮吉安,我很興奮的說:「那個誰就是住吉安,不知道她現在不在家? 你打個電話問看看。」 老婆臉冒三條線。
<廢話二>
當我看到電視新聞提到彰化二林,立即說:「我們班那個誰就是二林人,你知道嗎? 」 老婆懶得理我。
<廢話三>
吃水餃時,老婆拿蒜頭給我,看到蒜頭就想到雲林莿桐:「那個誰就是雲林莿桐人,不知道他家種不種大蒜? 不知道她還當不當助教?」 只有狗子專心聽我講,但牠眼睛瞪著水餃。
對我老婆來說,要她記個地名,比登天還難,這些廢話,就當是說給狗子們聽的。
對別人都能記成這樣,當然,對於與自己有關的地名,那更是可以關連到一卡車的事情。所以,小時候看武俠小說,只要提到「中原」,就很神氣,我也是中原人士,不是嗎? 提到少林,那更不得了,他就在老家隔壁(登封)。 說到河洛話,那我又有一堆歷史可以想了。
我祖藉是河南洛寧,緊偎著古都洛陽,都是在黃河南邊,洛水北邊,也就是河洛語的發源地。我在家裡,聽我爸講河南話,跟我媽講河洛話,我是新河南人跟舊河南人所生的正港河南人。 想想看,這樣的時空交錯,就發生在我身上,一個對歷史地理如此敏感的怪胎,裡面有多少可遐想的偶然。
因為這樣的偶然,曾經,我超愛河洛話的。
看「悲情城市」的時候,我感動的熱淚盈眶,不是悲憫男主角家族的苦難,而是被劇中一群台藉菁英所講出那一口優雅的河洛話所震撼。 
有時候,看到表弟妹在外婆面前滿口國語,我也會訓誡他們:「在阿媽面前,要說阿媽聽得懂的話! 」
不過,這已經是好幾年前的事了; 以前學校禁講,我偏愛講。現在,一堆政客每天催著你講,我卻裝作不會講,有時不小心脫口幾句竟會令我感到面目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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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散文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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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15 週三 200602:59
  • 寫在 《烏龍環島記》之後:不要只想當君子

會寫這篇烏龍遊記,一開始是看到小記者那份無緣無故被浪費的炸雞,因而聯想到少年羅勃特所發生的一些事。 後來,在整理思緒準備下筆時,驚覺到那次的遠遊對於羅勃特有幾項蠻值得紀念的歷史記錄:
 1. 第一次跟女生獨處、第一次過夜、第一次…
 2. 第一次騎車越過大甲溪以南、第一次到中橫、蘇花、宜蘭、北宜…
 3. 羅勃特從此之後每次跟車必走丟的魔咒就是這次開始的
 4. 羅勃特從此看到山路就熱血噴張,猶如一條活龍,一台車闖遍千山萬水,回到都市卻開的歪七扭八活像一條蟲,也是這次開始的
又有感於這些事蹟,逐漸在消失中,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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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往日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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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14 週二 200603:18
  • 烏龍環島記

看到小記者在《野百合花開》中提到:「… 為了顧及淑女形象,男女雙方沒人敢在對方前啃雞腿,結果那份炸雞餐被原封不動的丟到垃圾桶去…」 讓老羅勃特不禁會心一笑,想起少年羅勃特曾經和一位素未謀面的女孩,共乘一部機車,環島兩天半所發生的一些軼事。
寫出來讓大家回憶一下,是否也曾經這麼蠢過?文章有點長,看倌們請慢慢看。
專四那年,不知是誰提議的,我與兩位同學決定來趟機車環島之旅。 三人之中,只有我才剛買一台小兜風(50 cc),其他兩人都沒有機車,所以,都未曾騎車遠遊過。 雖然心裡有點毛毛的,但怎肯在同學面前示弱呢。 所以,就硬著頭皮說:「去就去,誰怕誰啊。」 就這樣,跟其他同學借了兩台機車(豪爽&野狼),規劃好了行程,決定了出發日期,各自開始準備。
出發那天一大早,我騎著野狼到集合地點(這是我第一次騎腳排檔的機車),兩位同學也到了。 咦? 怎麼多一位女孩? 這位是?
原來我那兩位同學為了籌旅費,到火鍋店去打工,認識了這位女孩。 女孩知道我們要去環島,直嚷著要跟,同學就把她帶來了。 這也算了,我也不介意,只是沒想到這兩個渾人, 因為都已經有女友,怕日後有所麻煩,竟然叫她坐我的車!
靠,林杯剛剛光是騎到這裡,就熄火不下十次,還在擔心這趟路怎麼騎的完勒,現在還要載一個陌生女孩!
天曉得那兩個渾球都是情場高手,女友不斷,只有我不僅從未與女生獨處過,連說話的次數也少的可憐,我現在都自顧不暇,還怎麼分心去 …  喔,你們若好心要幫我介紹女朋友也要選對時機啊。ㄟ ㄟ 你們就這樣走了喔!
沒用,那兩個狠心的爛人根本不理會我的窘境,跨上了豪爽,頭也不回就給我離去。 我只好無奈的請女孩上車,在後面追趕,心想等下一定要逼他們換回來,有女生在後座,壓力真的很大。
一上路,一切還蠻順利,因為離開了市區,不太需要換檔,所以,也就不曾熄火。 而那位女孩也出奇的貼心,一路上主動找話題跟我聊天,雙手輕輕扶在我的腰際。 (我不喜歡載那種雙手死命拉著後座把柄的女生,因為我覺得這是一種不信任的態度。) 這時,我開始感到愧疚,不知剛剛出發前的那幕,有沒有傷到她。
接著,慘劇就發生了。
我們一路沿著省道往南騎,快要到新竹市的時候,我就跟丟了。 原來,他們給我騎進新竹市,而我走外環道沒有進新竹市 (兩位天才,你們進市區幹嘛!) 就這樣,我來回找了好幾遭,都沒找到人。
不要看羅勃特當時年紀小,事發後,一點也不慌,馬上當機立斷:「沒關係,我們直接騎到谷關,谷關只有一條路,一定可以堵到這兩個蠢蛋。 另外,妳先打電話回家,跟妳媽說明我們的狀況,那兩個蠢蛋若有點腦子,搞不好也會打到妳家去!」
當日下午五點,我們就來到了谷關,先訂了房(兩張床的那種,不要想歪!) 然後,就馬上帶著女孩一起坐在中橫公路紀念碑下,開始堵那兩個蠢蛋。
等了一晚,連個鬼影也沒出現。 「算了,我們回旅館休息吧,這麼晚了,他們應該明天才會到吧,明早,再來等。」 於是,環島第一天就這樣的結束。
第二天一早,把女孩叫醒,帶著她又回到中橫公路紀念碑下,繼續給他等。 從昨晚到今天早上,那女孩心情都不錯(人家是風度好吧), 我倆有說有笑,所以,等的過程中並不覺得無聊。 小羅勃特還覺得自己進步了,竟然可以單獨跟女孩獨處這麼久,而且,互動的還不錯,對方似乎不討厭我。(才怪,這是你自己想的)
實在很沒禮貌,從開始寫到這裡,都沒詳細介紹女主角。 唉,真抱歉,不是我不介紹,老羅勃特實在記不起她的芳名,倒是外表還有一點模糊的印象:
女孩蠻高的,有一百六吧,短髮,皮膚白皙,蠻可愛的,恩,是帶的出場的那種啦,這樣可以了嗎? 我也只記得這些。
其實,女孩並沒有要跟我們走完全程,因為女孩的母親要她第三天中午前回到家,所以,原本的計畫是女孩跟我們到了花蓮後,自己坐火車回家。
「現在該怎麼辦呢? 」 等到了中午,我開始煩惱了。 因為女孩若要在明天中午前回到家,勢必現在就不能再等下去。 要嘛走原路回台北,要不就是繼續走中橫從花蓮、宜蘭回台北。
「這是我第一次到中橫,怎麼可以入寶山卻空手而回呢? 走,我們不等那兩個蠢蛋了,走中橫回台北,我直接載妳回家。」 當下,少年羅勃特又當機立斷,決定勇闖中橫,擺出捨命陪佳人的氣勢,草草的用完中飯,開始接受 500 公里連續彎路的挑戰。 (喔,可憐的女孩,如果妳知道未來的一天半要走完 500 公里的連續彎路,妳會跟嗎? )
說來氣人,我們前腳走,那兩個蠢蛋後腳就到。 後來,他們也放棄環島,直接從梨山走中橫支線回台北,中間在武陵農場過一夜,事後還不斷跟我說武陵農場的高麗菜多好吃! 好吃個頭啦,最氣人的是,前晚我們頂著寒風在等他們,他們卻在台中市給我逛夜市,靠,兩個沒良心的東西。
由於只有一天半的時間,很緊湊,所以,一路上我只顧個趕路,儘管第一次進中橫,沿途的景致都是我未曾見過的美景(當時的中橫比現在美多了,而且又是冬天,楓紅片片,美啊!),但是我還是捨不得停下車休息,一路直奔太魯閣。
一路上,女孩還是不斷的跟我聊天,沒有抱怨。(真是好女孩)
就在下午的五點多,我們已來到了太魯閣,中橫公路另外一個紀念碑下。 回憶剛剛的來時路,腦子裏浮現:「兩岸烏鴉啼不住,輕車已過萬重山!」呼,真是過癮! 想不到短短的不到一個下午,我已騎完中橫,真是驕傲。
又到了需要下決策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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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往日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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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12 週日 200623:38
  • 人間雜誌


1988年11 月,我剛到澎湖當兵,還在新兵隊裡。在一次的莒光日課程中,輔導長要我們這些菜鳥們上台報告讀書心得。 輪到我時,一上台就開口說:「我最喜歡看的雜誌是《人間雜誌》,因為 …」 此話一出,只見連上長官們臉上微微一怔,全場瞌睡蟲頓時清醒過來,大家心裡都在想:「靠,這個菜鳥,還真不長眼」 
在這之前,我壓根不知道《人間》竟然會是列管在案的敏感書籍(不是禁書),甚至以為她是優良讀物哩。 還好,長官事後並沒找我麻煩,大概當我是個天兵吧。 反倒因為這次意外的表態,讓連上幾個有理想有抱負的同梯,誤認為我跟他們是同一掛,而成為莫逆之交,結果,害我那兩年談的盡是國家大事,呼,算是意外的收穫吧。 的確,在那個年代,喜歡看 《人間》的青年, 幾乎都是熱血青年。 
在此先懺悔一下: 我喜歡看《人間》,但是都是在茶藝館、圖書館看的,未曾珍藏過她。 主要是因為發現她時,已經快停刊了。之後,大學時代曾經有幾次在光華商場,看到她們被綑綁著躺在地上,猶豫了很久,還是小氣的沒把錢掏出來。( 學生時代一直對買書很小氣,賺錢後卻忘了有買書這項需求 ) 
捨不得買《人間》,卻因她迷上攝影。 曾經,我是那種拿著單眼相機到處亂拍、黑白相紙一包一包的買、幻燈片一捲一捲的洗、每月都要到 「爵士攝影專業沖洗店」報到三四次的攝影肉腳,為的就是想拍出《人間》那種感動。 唉,這當然又是一個「一次性完美」的慘痛案例。 
爲什麼喜歡《人間》?   因為她給我真實的感受。
在認識她之前,對這片土地上其他社群的一切,我完全接受媒體所說,認為社會一片祥和,經濟欣欣向榮,生活將愈來愈富裕,整個週遭似乎沒有什麼可以感傷的。 因此,為了宣洩情感,滿足我的民族情節,我讓自己沉醉於中國的歷史、祖國的山河,因而離現實越來越遠。
 直到遇見《人間》,才恍然大悟:原來,我是活在 [楚門世界] 裏的楚門,所感傷的都是被刻意製造出來的歷史。 真正需要我感傷的,都在 [楚門世界] 外面。 
曾有一位好友跟我說:「他帶台北女友回鄉下老家,第一件事就是要女友脫下鞋子,赤腳在田裡散步。」 我當時心裡想:「你這老兄也未免太矯情,沒踏過泥土又怎樣,我從小在田裡打球、玩彈珠、烤蕃薯,現在也沒有什麼感念啊。」 
直到遇見《人間》,才有所體悟:原來,我一直都是穿著鞋子走在這片泥土地,我的腳底只有鞋底的舒適,從未真正的感觸到這片土地的脈動。 
就這樣,我走出了象牙塔,緊接著解嚴,整個社會也走出了象牙塔,同時,那個潘朵拉的盒子也被打開了。 整個社會從過去的資訊匱乏,到資訊氾濫的令人難以招架。 以前我只要單純的接受,後來逼的要以動機論來抗拒過多的資訊,最後,乾脆不聞不問,連理由也省了,所以,內心又再次空盪下來。 
那天,抱著湊熱鬧心態與老婆去看 《斷背山》。 坐在電影院裡,老婆被劇情感動的淚眼婆娑,不能自已。而我卻呆坐著想:「我已多久未曾熱淚盈眶過?甚至連雞皮疙瘩也不再有,赤子之心早已不在。」 
我的資質平庸的可以,在職場上拼戰,只能靠著勤能補拙硬撐,十多年下來,下班回到家,仍然擺脫不了公事的糾纏。 今年初又換了工作,一方面是心已疲,再則是這次的工作層級較低,不用再帶它回家。 放空後的自己無所事事,既沒小孩煩心,也沒其他興趣可排遣,最不費力的就是上網閒逛。 
就當自己對五斗米感到食之無味,生活沒半點生氣之際,我來到了幾個年輕地方記者的網誌,看到他們以簡單、俐落的文字,詼諧幽默的態度,抒發工作上的情緒,真是令我汗顏(以後再也不會看人家年輕就送他草莓了)。 
在他們之中,比較讓我產生共鳴的是《小記者所見所聞》,喜歡看那發生於窮鄉僻壤間被小記者挖掘出來的故事,這些故事裡沒有悲情、沒有怨恨,只有不向際遇低頭的生命力。 終於,我感到了鼻酸,也想起了塵封的《人間》。 
或許是巧合吧,幾乎同時,看到「陳映真在北京病危」 的新聞,更讓我開始緬懷 《人間》。 於是,寫了這篇雜文,藉此紀念《人間》- 這個被我當成是熱血青年必看的好雜誌。
 我在文章中只提 《人間》 對我的影響,並沒有深入的陳述她的內容 (我也沒這個能耐 ),各位看倌若想暸解、或是重溫 《人間》可到人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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